【湖北】關于2008年審核普通高校招生優錄證明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易教網 更新時間:2008-04-11】
為了做好2008年審核普通[b]高校招生[/b]優錄證明材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招辦要根據各地高考報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優錄證明材料的申報審核工作。各市縣招辦組織考生申報優錄證明材料的開始時間為考生高考報名時間,省招辦辦理優錄證明材料審核時間為2008年3月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優錄證明材料參照《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07]1號)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項目(項目見附件一)。考生申報的項目在錄取中是否有效或如何使用,以省招委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為準。
三、加分投檔的優錄證明材料由縣(市、區)招辦初審,省招辦終審;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錄證明材料由縣(市、區)招辦初審,市(州)招辦終審。恩施州、宜昌市的五峰縣和長陽縣少數民族考生證明材料分別由恩施州、宜昌市招辦終審;其他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證明材料均送省招辦終審。所有優錄證明材料須憑相關原始證件審核。各地招辦要嚴格按照優錄對象的條件對考生的原始證件進行審查,不符合優錄條件或手續不全的不得報送省招辦。
四、縣(市、區)招辦使用省招辦下發的優錄信息錄入程序錄入考生優錄信息(12月下旬從省招辦FTP服務器上下載),并保證信息全面準確。報省審核時,將優錄信息以光盤形式報送省招辦,信息盤上應有信息管理人和信息責任人簽名。信息盤中的數據與報審的證明材料應一致。
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網上(//zsxx.e21.edu.cn)下載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優錄申報登記表(見附件二)。登記表中規定的內容要如實、清晰地填寫,表格上的有關單位意見欄中,經辦單位除加蓋公章外,還必須有經辦人簽字。
五、各市縣招辦于3月17日—31日將《普通高校招生優錄對象名冊》(A4紙張打印,加蓋公章)、考生優錄申報登記表(一式兩份)和原始證件送省招辦審核,過時不予補辦。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冊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名冊要分開打印。各地可根據本地情況以市(州)或以縣(市、區)為單位將考生的優錄證明材料送省招辦審核,省招辦不對中學和考生個人辦理審核手續。
六、享受加分投檔考生的優錄證明材料在審核時須提供以下相關原始證件,須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
1.少數民族考生:具有少數民族身份的父親(或母親)以及考生的家庭戶口簿。須經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縣(市、區)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蓋章。
2.歸僑(指回國定居的華僑):歸僑證。須經市(州)和縣(市、區)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3.華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定居證明材料,證明考生與華僑關系的證件(如戶口簿),考生的僑眷證。須經市(州)和縣(市、區)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4.歸僑子女:歸僑證,證明考生與歸僑關系的證件(如戶口簿)。須經市(州)和縣(市、區)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5.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僑眷高知是指僑眷中的高級知識分子):華僑身份證明(由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證明材料),考生父親或母親的僑眷證,華僑與僑眷之間的關系證明,考生父親或母親的高級知識分子證件,證明僑眷高級知識分子與考生關系的證件(戶口簿)。須經市(州)和縣(市、區)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6.臺灣省籍考生:證明臺灣省籍的證件。須經省臺辦審核蓋章。
7.省級以上體育競賽優勝考生:獲獎證書及獲獎時的成績冊。須市(州)體育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8.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退役證件、自謀職業證和戶口簿。須經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9.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退役證件,獲獎證書。須經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10.烈士子女、烈士兄弟姐妹:烈士證書,證明考生與烈士關系的證件。須經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七、省教育廳、省糾風辦《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加分投檔考生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教監[2005]1號)規定,“對經審核后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層層公示。首先由中學在校內公示一周(社會考生由縣(市、區)招辦公示),無異議后才能上報縣(市、區)招辦。縣(市、區)、市(州)招辦要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才能上報省招辦,省招辦將全省加分投檔考生名單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網(//zsxx.e21.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報名號、畢業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父親和母親的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在公示期間,發現考生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的,可向省招辦舉報,由有關部門核實,經核實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檔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后,再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當年參加普通高校錄取資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糾風辦要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檔考生公示工作的指導、檢查,對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檔考生中弄虛作假的相關責任人視情節給予行政處罰,并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八、省招辦辦理優錄證明材料審核時間安排
3月17日:荊門 天門 神農架林區
3月18日:荊州 十堰 隨州
3月19日:襄樊 潛江
3月20日:黃岡 恩施 鄂州 仙桃
3月21日:孝感 黃石 咸寧
3月24日-28日:武漢市
3月31日:宜昌
請各市(州)、縣(市、區)招辦及時將有關內容通知學校和考生,以便按時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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