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英語,我教的第一年:那些讓我又愛又恨的單詞和朗讀
【來源:易教網 更新時間:2026-08-03】
單詞,不是背出來的
開學第一天,我站在講臺上,看著底下四十多雙眼睛。有人眼里有光,有人眼里有迷茫,還有人低頭玩著筆。我知道,這四十多個孩子里,有人會在三年后愛上英語,有人會恨它一輩子。而我能做的,就是盡量讓恨的人少一些。
第一節課我沒講課本。我問他們:“你們覺得英語最難的是什么?”
答案清一色:“背單詞。”
我心里嘆了口氣。這個答案我聽了太多遍,從剛工作那會兒到現在,幾乎每個孩子都被“背單詞”三個字折磨過。問題是,誰教過他們怎么“不背”?
我給他們講了一個故事。我教過一個男孩,初一第一周就被單詞量嚇哭了。他拿著課本,翻到Unit 1,密密麻麻的生詞表。他跟我說:“老師,我背了三天,背完就忘,忘了再背,背完又忘。”我問他:“你是怎么背的?
”他給我演示:張開嘴,指著單詞,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念——b-o-o-k,book,b-o-o-k,book。
我說:“你試試這樣:先把book讀出來,/bk/,感受一下嘴巴怎么動。然后看看這個單詞,b對應的/b/,oo對應的//,k對應的/k/。拼起來就是book。你是在記一個聲音的密碼,不是記一串字母。”
他試了三天。后來他跟我說,那種感覺就像突然學會了跳房子,以前每一步都得看地上有沒有格子,現在閉著眼都能走。
所以我在班里立了個規矩:學新單詞,先張嘴,再動手。第一步,跟著錄音讀三遍,嘴巴要動,聲音要出來,誰憋著不出聲,罰站。第二步,遮住英文,看中文說英文;遮住中文,看英文說中文。這一步不用寫,只用嘴。第三步,才是拿筆寫。寫的時候,一邊寫一邊小聲念,念的是音,不是字母。
我管這三步叫“三步走”,但我不喜歡用這個詞,聽起來像個流程。實際上我更喜歡說:先讓它鉆進你的耳膜,再從你的嘴里跳出來,最后順著你的指尖流到紙上。順序不能亂。
很多老師覺得這太慢了,考試不等人。但我的經驗是,慢就是快。第一周慢,第二周就開始提速。一個月后,大部分孩子已經不需要我提醒“先讀再寫”了。他們自己會小聲嘟囔著單詞的讀音,然后在作業本上寫出來。那種成就感,比拿一百分還讓我高興。
朗讀,是最被低估的武器
有些學生一上課就縮起來,恨不得把自己塞進桌洞里。我點名讓他們讀課文,聲音小得像蚊子哼。我走過去,趴在他耳邊說:“你試著用能讓最后一排同學聽到的音量讀一遍,就一遍。”
他試了。第一遍磕磕絆絆,第二遍就好了很多。第三遍我讓他站到講臺上,對著全班讀。他讀完之后,底下有人鼓掌。
那個孩子后來成了班里朗讀最好的幾個之一。不是因為他有天賦,而是他發現自己能讀出來之后,就不怕了。
早自習是我最珍惜的時間。別的老師可能用來默寫或者做題,我只做一件事:帶他們讀。不是齊讀,而是各種花式讀。我站到教室后面,隨機點一個人起來讀一段。我讓男生讀一段,女生讀下一段。我把課文切成四份,每組讀一份,看哪組最整齊。我讓他們閉上眼睛,只聽我的聲音,然后復述。
有人說,英語是“讀”出來的。我信。語言要進到嘴里,再進到耳朵里,最后才能進到心里。光用眼睛看,用筆寫,那是啞巴英語。那些不敢開口的孩子,不是不會,是怕。我見過一個女孩,單詞背得滾瓜爛熟,但一讓她說句子,她就臉紅。我陪她練了整整兩周,每天早自習提前十分鐘到教室,我讀一句,她跟一句。
兩周后她在課堂上主動舉手回答了問題,雖然聲音還是小,但眼睛亮了。
朗讀這件事,不需要技巧,只需要勇氣。而勇氣,是可以被“逼”出來的。

課堂上的同伴,是最好的老師
我上課不喜歡一個人講。我總想方設法讓學生互相說話。同桌兩人一組,你說一個句子,他回答。然后交換。教室里嗡嗡嗡的聲音,像一鍋水快燒開了。有些人嫌吵,但我覺得那是最好聽的聲音。
問題是,怎么讓那些不配合的孩子也動起來?我試過很多辦法。讓成績好的學生帶成績差的,一開始效果不好,因為成績好的不耐煩,成績差的有壓力。后來我改成隨意組合,每次換座位就重新分組,并且要求他們必須完成一個最簡單的任務:把課本上的句型問答三遍。誰完成了,在表格里打個勾。三次不完成,放學留下來,我陪他練。
我發現,兩個人一起練的效果,遠好于一個人對著鏡子練。因為對面有活生生的人,他說錯了你會笑,他說對了你會點頭。這種反饋是任何app都給不了的。
我尤其喜歡Section A的句型操練。比如“What's this in English? It's a pen.”這種句子,練上十遍,再遇到實物就能脫口而出。但我不讓他們干練,我用實物。我拿一支筆,一本字典,一把尺子,扔到桌子上,讓他們搶答。搶答對了有貼紙,集滿十個換一顆糖。
孩子們為了貼紙,嗓門都大了。

課件,越少越有用
剛工作那會兒,我花一下午做一個ppt,配圖、動畫、音效,一樣不少。結果上課的時候,學生眼睛盯著屏幕,嘴巴卻不動。他們覺得自己在看電影,不需要張嘴。后來我把ppt砍到只剩三頁:第一頁標題,第二頁一張圖加兩個句型,第三頁布置作業。
沒了。
沒有動畫,沒有音效,沒有花里胡哨的過渡。上課全靠我的一張臉、一支粉筆,和學生的一張嘴。我發現,課件越少,學生越專注。因為他們沒東西可看,只能看我,看課本,看彼此。互動反而多了。
這不是我發明的。我聽過一位老教師的課,他上課就一塊黑板,一支粉筆,從頭講到尾,學生眼睛跟著他的粉筆走,一節課下來沒一個走神的。我問他秘訣,他說:“你讓學生有東西可以‘抓’,他們就不會飄。”這里的“抓”,是指板書、是口語、是同伴。課件是輔助,永遠不能替代人。

后進生,不是天生的
帶過一屆學生,班里有個男孩,英語成績穩定在30分左右。家長說他小學就不及格,沒救了。我找他聊了一次,發現他其實知道很多單詞的中文意思,但拼寫全錯。他說他從來不讀單詞,只靠死記硬背。
我讓他按我的方法試了兩周,從讀開始。第一周他只讀了20個單詞,第二周增加到60個。第三周他主動來問我:“老師,我是不是進步了?”我說是,他笑了。后來期末他考了62分。62分在班里依然靠后,但他自己寫在書皮上:“我可以及格。”
我后來回想,這個孩子缺的不是智力,不是時間,而是一種“我能學會”的感覺。這種感覺,很多老師不給,很多家長也不給。但如果你愿意花時間去找到他身上的一個優點,哪怕只是“今天上課沒走神”,然后告訴他,他就能站起來。
我給自己定了一個原則:每節課至少表揚一個后進生。不是敷衍的“很棒”,而是具體的。“你今天讀的那個句子比昨天流暢了。”“你寫的這個單詞,字母順序全對了。”這些話聽起來輕飄飄,但對一個長期被忽略的孩子來說,是救命的。
七年級這一年,有些日子是痛苦的。改作業改到半夜,備課備到頭暈,跟家長打電話打到口干。但每次我走進教室,看到有人舉著手要回答問題,有人在課間用英語跟我打招呼,有人把新學的句子寫在便利貼上貼滿課桌,我就覺得,這份工作值得。
英語說到底不是一門學科,是一扇門。有些孩子推得費勁,我就幫他們撬一條縫。光透進來了,他們就愿意自己推了。
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而是點燃一把火。我愿做那個點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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